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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2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依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中央预算单位20207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央主网公开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意向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范围      

凡使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资金,合同预估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均需公开政府采购意向。      

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采购项目名称命名规则为:南京农业大学+二级单位名称+采购标的+采购项目,例:南京农业大学×××学院×××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应与具体实施采购活动时的项目名称一致。    

三、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报送步骤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单位提交采购申请前30天,应填写《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行政北楼D110,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henlin@njau.edu.cn。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即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各单位采购意向。    

四、注意事项      

 1、学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的工作将与招标采购项目申请相对应。为确保采购进度,有序高效完成学校招标采购工作,请各单位加强采购活动的计划性,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全面公开采购意向,做到不遗漏、不延误。为避免出现采购意向公开不及时,导致采购活动执行进度滞后的情况,请各单位及时提交采购意向公开信息表。      

2、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填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和采购与招投标中心联系(联系人:陈琳;联系电话:84395896)。敬请各院系、各单位予以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    

    附件2:(单位名称)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表    

     

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20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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