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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采招工作总表及注意事项v1.0

发布日期:2021-12-06   浏览次数:

 

 

 

注意事项:

1. 行政办公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主要包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打印设备、服务器、计算机网络设备、视频会议系统等),无论金额大小,都由采招中心进行集中采购

2. 根据计财处要求:行政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按照资产配置与资产存量相结合、工作需要与节约实用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各单位要在数量上限和价格上限范围之内配置。具体按照《南京农业大学行政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办法》执行。

3.预算金额≥100万元项目,按照《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需要一个月时间。请老师提前做好填报工作。特殊紧急项目可向采招中心申请在立项流程前进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4.科研急需设备按照《南京农业大学科研急需设备采购实施细则》执行。

5.行政经费2万以下(不含集采目录内项目)和非行政经费(含教学、科研经费)5万以下的项目,可以不通过采购与招标系统直接购买,其余均需要通过采招系统进行立项申请和采购申请。

6.学校各单位不得将达到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通过化整为零、以分散采购方式规避学校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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