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农业大学新校区教职工公寓项目建设工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5号1928产业园8号楼5层502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 项目编号:ZF20230515
2. 项目名称:南京农业大学新校区教职工公寓项目建设工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采购项目
3. 预算金额:包一人民币417.00万元,包二人民币241.00万元
4. 最高限价:
包一:B地块建安费用暂按1400000000元计算,最高限价为417万元,其中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含驻场)最高限价按苏价服[2014]383号文附件1《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编号10的40%计算,人民币312.12万元(其中效益收费不计取,以工程结算价为计费基数)。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包二:A地块建安费用暂按740000000元计算,最高限价为241万元,其中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含驻场)最高限价按苏价服[2014]383号文附件1《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编号10的40%计算,人民币180.12万元(其中效益收费不计取,以工程结算价为计费基数)。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5. 采购需求:
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包一建设地点及内容:B地块范围为横江大道、绿水湾路、规划路、慧音街合围内。总建筑面积约35.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25.8万平方米、地下约9.4万平方米;建安费用暂按1400000000元计算。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寓主体建筑、配套用房(物业、商业、幼儿园、消控室、快递服务、生活垃圾收集点、开闭所、配电房等)以及市政综合管线、小区道路、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
包二建设地点及内容:A地块范围为规划的华芝路、园达路、行知路、横江大道合围内;总建筑面积约16.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1.8万平方米,地下约4.9万平方米;建安费用暂按740000000元计算。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寓主体建筑、配套用房(物业、商业、消控室、快递服务、生活垃圾收集点、开闭所、配电房等)以及市政综合管线、小区道路、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
包一招标内容:B地块工程跟踪审计服务,含招标阶段工程量(预)清单及(预)招标控制价审核、EPC深化设计后造价审核(含工程量清单)(如有)、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含驻场),不含结算审计。
包二招标内容:A地块工程跟踪审计服务,含招标阶段工程量(预)清单及(预)招标控制价审核、EPC深化设计后造价审核(含工程量清单)(如有)、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含驻场),不含结算审计。
质量要求:符合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2021版)及行业规范要求,南京农业大学相关文件要求。
注: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两个包,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兼投不兼中。开、评标按先包一后包二的顺序进行,被推荐为包一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则不再被推荐为包二中标候选人;若包一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或被投诉且经查,情况属实,则包一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为中标人,此时若包一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包二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可被递补为包一的中标人,应由包一的第三中标候选人递补为包一的中标人,以此类推,直至确定包一、包二的中标人。若出现单个分包流标,则前一分包流标不影响下一分包的正常评审。如果最终无满足招标条件的中标候选人,该分包将进行重新招标)。
6. 合同履行期限:至竣备交付完成。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2)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之前已承接或实质参与与本项目服务内容存在冲突的其他咨询业务,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4)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采购人将在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
1. 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点00分至11点30分,下午14点30分至17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若潜在投标人未能在购买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购买,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5号1928产业园8号楼5层502会议室
3. 方式:以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购买),须购买单位办理汇款(汇款附言:项目编号_包号_招标文件费),并将汇款凭证、发票信息、汇款人姓名、金额发送至邮箱。
邮箱地址:zbb@njau.edu.cn
邮件标题:购买单位名称项目编号_包号
4. 售价:600元人民币/每包,售后不退。
5.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信息:
(1) 开户名:南京农业大学
(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孝陵卫支行
(3) 账号:4301010609001097041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5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5号1928产业园8号楼5层502会议室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前六个月内),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采购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政府采购政策文件。
3. 公告发布媒体:南京农业大学采招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农业大学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25-84395896
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老师,陈老师
电话:025-84395877;025-84395896